鄞州为4万“流动花朵”免除学杂费
中国宁波网讯 笔者昨日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从新学期开始,在该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非鄞州区户籍学生和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将全部免除学杂费。据统计,全区将有近4万名学生享受该政策,区财政将为此每年投入资金800余万元。
据悉,这是该区继今年春季开始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和流动儿童少年资助实施办法以来推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悉,这次享受免除学杂费对象是指在经该区批准创办的民办学校(含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在该区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非鄞州区户籍学生。其中非鄞州区户籍学生包括正常转入该区就读学生以及符合条件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跨省、跨县)务工人员子女等。
这次减免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一费制”收费办法确定的杂费(含信息技术费)标准执行。最高限额为:城镇中小学(含乡镇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中小学(指村小、村完小)为每生每学期小学65元、初中90元。
据了解,经鄞州区批准创办的民办学校(含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学校)按规定仍可收取学费,但在学生注册报到时,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城镇公办中小学免费标准作相应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