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出口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可获国家资助。记者昨日从市外经贸局获悉,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建立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企业、行业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即日起可申报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
为推动农轻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高农轻纺产品出口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商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支持重点范围为两类:一是实施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服务的费用资助。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是指以本行业出口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主要面向出口市场的研发、设计、质量控制、产品检测所需的公共技术及设备,为新技术、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的制订、交流、推广、咨询、培训或出口产品自检、预检等提供服务的机构。二是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费用资助。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或有机产品等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的出口产品溯源和追踪体系。
通知规定,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50%,行业公共技术平台资助项目的资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的资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已申报、享受中央财政有关纺织企业“走出去”等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享受以上相同内容的资助。
据市外经贸局有关人士介绍,由于我市农轻纺行业的公共技术平台不多,此次受国家资助的主要是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根据通知要求,企业建立的追溯体系,应记录农药、兽药、种苗、种畜禽使用及农产品种植、养殖档案和流通情况,并通过电子标签、条形码等信息手段,确保产品可追溯回加工、生产环节。
据悉,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由市外经贸局和财政局初审,10月31日前报送商务部和财政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