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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学习监督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9-01 10:03:4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龚哲明)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会议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学习,充分运用好推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这把利剑。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副主任郑杰民、邵孝杰、陈继武、陈豹年、张金康、陈旭和秘书长邬志桥等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同志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畅谈了初步学习体会。与会同志认为,监督法的出台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是对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监督职权的具体化,对进一步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具有重要影响。监督法突出强调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尤其是注重监督的实效性、针对性,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今后推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是人大工作的一部重要工具法。

  陈勇在会上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学习宣传好监督法,不仅常委会党组、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而且应要求“一府两院”和全社会共同学习。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各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特别是在近期要对照法律梳理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查研究等各种能力,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在法治宁波的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