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黄子秋)“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昨天,在2006年宁波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上,市发改委副主任孙秀兰表示,9月中旬,市物价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学校及有关部门2005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
记者了解到,本次检查的多项内容,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按“一费制”规定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高等学校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各类证、卡工本费等;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收取高额费用的;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等。
“价格服务进校园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市发改委副主任孙秀兰表示,价格服务进校园今年10月起开始试点,计划至2007年11月全面完成进校园工作。
记者了解到,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经批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向学生公示,要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或通过宣传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举报电话“1235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