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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余万回扣款竟按级别来分配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9-03 08:42: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曾祥生周玲)医疗器械销售商的回扣款被骨科主任根据科室成员的级别按比例进行分发,此事就发生在北仑一家医院。记者昨天获悉,北仑区检察院经缜密侦查,一举挖出这起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的重大商业贿赂案,3名涉案人员全部落人法网。9月1日,涉嫌受贿罪的骨科主任已被北仑区检察院反贪局移送审查起诉。

  2001年至2006年4月,宁波市海曙某医疗器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为获取经营利益,排挤竞争对手,陆续给予宁波市北仑区某医院骨科主任王某回扣款,以销售骨科手术中使用的内固定材料。王某在与骨科副主任贺某(另案处理)商议后,确定所得的回扣款在科室内以成员的级别按相应比例进行分配。此后,王某利用其担任院骨科主任的职务便利,多次在医院组织的骨科内固定材料招投标中为郑某提供帮助,使其成为医院的长期供货商。

  据查实,自2003年1月至2006年4月,王某共收受到郑某及妻子给予的回扣款共计60余万元。其中王某个人单独所得10余万元,余款在该医院骨科部分人员中进行分配时,他又分得10余万元。

【编辑:庞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