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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集中处置餐厨垃圾
稿源: 青年时报  | 2006-09-03 14:55:18

  青年时报讯:《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宁波市区饭店、食堂的餐厨垃圾将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处置,从源头上封杀“地沟油”、“泔水猪”。

  目前,宁波市区的餐厨垃圾日产量约为300吨,每日产生的大部分餐厨垃圾都被人买走作为猪饲料,部分油脂还被一些不法商贩回收提炼成“地沟油”,对市民健康构成威胁。

  据统计,目前宁波的“泔水猪”存栏近5万头,年出栏约10万头。

  据了解,从今年3月开始,宁波首先在海曙和鄞州进行了餐厨垃圾规范化收集试点工作。目前海曙区有12家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列入了试点,鄞州区在华茂外国语学校、银苑饭店和宁波中学3家单位进行了试点。环卫部门每天两次上门收集餐厨垃圾,然后经过集中过滤,再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新近出台的《办法》,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容器,用于存放餐厨垃圾,并按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用于收集废弃食用油脂。未按规定设置符合标准容器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办法》明确禁止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或者销售。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办法》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违者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办法》还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违者罚款500元至1000元。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具体标准将由宁波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管局制定,目前正在制定当中。城管部门届时将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名称、处理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编辑:庞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