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车祸发生后,摩托车主信誓旦旦称承担责任,并将摩托车作抵押回家去取钱。却不料是招金蝉脱壳计:摩托车是辆赃车。
8月31日中午11时许,城区交警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浒崇公路与开发大道叉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轿车相刮擦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经民警走访调查得知,摩托车驾驶员是一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事发后,该男子马上向轿车驾驶员许某承认是自己过错,并称以摩托车为抵押,回家取钱。不料,2小时后还没到现场。细心的民警还发现该辆肇事摩托车的电门锁、龙头锁部位都有撬过的痕迹。面对种种可疑迹象,此车是否被盗摩托车?民警立即抄录发动机号、车架号上网查询。经查,该车于前一天晚上在浒山某网吧门口被盗,后失主向浒山派出所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