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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承认医改不成功 给出医改五年时间表
稿源: 北京商报  | 2006-09-05 13:06:09

  中国宁波网讯“十一五”期间,要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昨天,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突破医疗体制改革困境下达了时间表。

  这份长达30页的《意见》在回顾“十五”期间存在的问题时并不避讳地指出“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

  《意见》具体评述说,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尚未形成可操作的协调与持续发展机制,医保无法对医院用药发挥制约作用,致使用药不合理,市场竞争无序;同时,在目前医药不分家、处方外放难的情况下,医院药房仍然绝对占据药品消费市场的垄断地位。

  去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出台的一份报告直言:“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这份报告在社会上曾引发极大反响,医改何去何从,是重归政府主导,还是交给市场,成为大众讨论的焦点,但相关部门一直未有定论。此次《意见》的出台不仅给医改下了时间表,还指出了未来改革的方向。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给出了这样的表述,并提出要“加大政府卫生投入,解决医疗机构的收入补偿问题”,借此来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记者杨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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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改革:政府部门责无旁贷

  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特殊的服务,涉及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医疗保障、临床服务等内容,不应由政府大包大揽全部承担,也不能简单地推向市场,推给社会和居民,而应实行以政府为主导、适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方针。

  因此,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一方面,政府部门责无旁贷,承担着艰巨的任务。特别是要着力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其中,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健全经费保障,改革医疗机构创收机制;切实加强卫生服务监管,保证医疗秩序,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价格监管,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是几项最重要的任务。

  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财政实力还不强,卫生资源相对短缺的状况还将长期存在。所以,也要顺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引导他们独立开办医疗服务机构,或者参与公立医院改组改制,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现在,不少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不但有捐助和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愿望,也具备这个能力,应努力创造条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进来。

  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不能变:一是坚持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不能变,不能盲目照搬外国的发展模式;二是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变,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变成追求利益的场所;三是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居民初级卫生保健权益的责任不能变。

  ——《理论热点面对面2006》摘编之九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