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了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服务职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近,县审计局启动实施了“阳光审计工程”。
据悉,“阳光审计工程”的工作重点包括:坚持监督和服务并重,全力打造“服务型审计”。建立、完善审计公告制度。对事关国计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审计项目都实行结果公告,实行审计公告的项目数量要达到全年审计项目总数的60%以上,在扩大公开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公告内容,扩大公开成效,尽可能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并予以公告,以促进被公告对象迅速作出纠错整改的回应。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和责任追究,注重从源头、过程和效果三个环节加强审计质量管理,保证问题审深审透。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坚持实施审计回访制度,设立行政效能举报电话。坚持“两个报告”制度。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据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对政府工作以及审计工作的监督;对重大审计情况,坚持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促进政府完善管理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