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刘开品)今日上午,我区召开重点环保企业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后,我区企业环境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副区长郑世海讲话。
前不久,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并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施行对全省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目标,重点环保企业需要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郑世海在会上指出,重点环保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落实企业环保责任制、在切实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企业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体环境管理工作上水平。
郑世海还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和环保部门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
会上,镇海炼化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和镇海创业电镀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作了交流发言。省环保局有关专家详细解读了《办法》的主要内容。
作者:刘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