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到眼镜店配个隐形眼镜,捎带着买点护理液,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很寻常的事。但从明年1月1日起,买隐形眼镜就不能这么随意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接到省里的通知,角膜接触镜(即隐形眼镜)已被列入医疗器械管理范围,要想经营隐形眼镜的商店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据悉,为保证公众使用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安全、有效,规范其经营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角膜接触镜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试行)》,并启动了我省全面实施角膜接触镜零售许可证的发证工作。我市也于近期对相关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经审核,目前已有宁波钟表眼镜有限公司、宁波博士钟表眼镜有限公司等11家眼镜连锁企业通过了现场验收。
药监部门强调,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企业必须在今年底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2007年1月1日起,未取得许可证仍在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将被视为非法经营,并按照有关规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