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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蹊跷"尼姑"街头强卖护身符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6-09-07 14:30:45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记者在长途车站遇到了几个蹊跷的“尼姑”,向路人强卖她们的护身符,而一个成本不过数元的护身符竟要价50元。

  买卖不成就拉人

  那天,记者正在过马路时,迎面走过来一个尼姑打扮的中年妇女,手里拿着一个护身符递给记者,看记者不接,她便一把抓住了记者的衣服,说:“送给你的,送给你的。”听口音像是北方人。而此时记者还在斑马线上,周围车来车往,纠缠下去,很不安全,便叫中年妇女放手,走开了。

  然而没过多久,记者在等车时,又一位“尼姑”向记者走了过来,手里拿着同样的护身符。记者问她是哪里来的,她自称是普陀山的,而记者听她的口音绝对不是舟山那里的。随后,她又向记者推销护身符,当记者问要多少钱一个时,她说这个是各人的心意。随后记者便称自己身上只有两块钱,听完这话,“尼姑”头也不回就走了。

  一份“心意”五十块

  随后,那个“尼姑”拦住了一个带着小孩的女子,在一番争执后,“尼姑”给了小孩一个护身符,并拿出了一个本子让那位女子在上面写字,而女子也掏出钱包,给了“尼姑”一些钱。

  记者随后采访了那位女子,女子称给了那个“尼姑”50元钱,而换回来的护身符此时正捏在小孩的手里。记者看了一下,跟街上卖的没什么两样,成本不过几元钱。女子还告诉记者,“尼姑”还让她在“功德簿”上签了名字。当记者问她是否相信那些“尼姑”是真的修行人时,女子只是看了看自己的小孩,无奈地笑了笑。

  接受宗教捐赠需合规定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市民族宗教局的工作人员。他们告诉记者,接受宗教性的捐赠和求助必须符合《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强行索要钱财和强卖宗教物品的行为都不符合条例的规定。对于那些不是宗教人员,却批着宗教外衣欺骗群众的行为,呼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而广大市民,也应该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以崇尚科学为荣。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