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实施《宁波市举报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奖励办法》,今后市民举报违法违规文化经营行为,经查实后,根据不同案件类型,每案可获得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据悉,这是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改革后,浙江省内出台的首个文化违法有奖举报办法。
《办法》规定了六大类有奖举报内容,经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查证属实,根据线索价值,给予奖励。举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载有煽动分裂国家,政治观点严重错误的非法出版物,或者侵犯著作权出版物、淫秽出版物,案件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以及偷盗珍贵文物和毁坏市级以上文保单位行为的,每案按500元至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举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非法营业性演出的,以及举报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承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任务行为的,每案按200元至500元标准给予奖励。《办法》还规定,市民举报重大线索,有特殊贡献的,经市文广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可不受上述奖励金额限制。
据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配合《办法》的出台,文化部门还制订了举报线索的受理、查处以及反馈制度。市民可通过12318专线电话随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