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一部使用了快一年的手机突然无法开机,在送达经销商进行维修的两个月时间内,消费者一直没有得到手机修复的音讯。日前,经市消费者协会范市分会从中调解,消费者获得了经销商800元的手机损失补偿费。
去年5月下旬,蒋女士到范市一手机通讯商店以126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今年5月初,手机无法正常开机。于是,她拿着这部手机到该商店进行维修。由于手机尚在一年三包期限内,经销商答应蒋女士马上进行维修。然而,蒋女士一直等了两个月时间,这部手机却一直没有修复的消息。7月下旬,她把此事投诉到了范市消协分会。经消协工作人员了解,原来,经销商在维修这部手机的过程中,由于生产商停止了生产该型号手机,配件一时无法买到,因此耽搁了维修时间。不过,经销商答应蒋女士想办法及时修复。
今年8月初,该通讯商店把手机维修完毕后送到了蒋女士手中。然而几天后,蒋女士发现虽然手机能够通话了,但短信等其它功能均无法使用,为此她再次走进了消协的大门。由于蒋女士使用该手机已将近一年,最后,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蒋女士把旧手机还给经销商,由经销商付给她800元作为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