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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30年心结终于解开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09-10 13:30:45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昨天获悉,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当事人解开了心结,一起长达30年纠纷并多次申诉的老上访申诉案件已于近日画上圆满句号。

  今年60多岁的熊老先生是慈溪周巷人。其父拥有一幢占地面积0.654亩的房屋,土改时登记《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字第16336号,与当地一家酱品厂相邻。1956年强台风时,其中0.354亩平屋倒塌,1971年开始,酱品厂使用了该地的一部分。1979年以来,熊老先生一直上访申诉,要求酱品厂返还被无偿使用的这部分宅基地。2004年6月,当地信访部门、土管部门派员来到熊老先生家,就其在信访件中所提及的被酱品厂使用的土地面积进行丈量,结果面积为87.45平方米。当年7月,经当地信访部门协调,熊老先生同意基地价每亩26000元,并在此基础上再作一定的经济补助,于7月15日收取了慈溪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市联社)宅基地补助款6555元,并且对此案处理表示无异议。当时,作为妥善处理的信访积案,此事还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年2月,熊老先生以市联社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原土地补助协议,判令市联社返还房屋宅基地87.45平方米。法院认为,对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所发生的纠纷,不属法院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1971年酱品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征用宅基地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且起诉理由不充分,最终裁定不予受理。熊老先生不服该裁定,多次向慈溪市检察院申诉。

  受理该申诉案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不具备抗诉条件,但他们认为,如果不把老汉的心结给解开,这起案件就无法取得圆满的结果。于是,检察机关进行了艰苦细致的说服工作。他们发现,少数人认为熊老先生在此案中“吃亏”,对其上访起到了“推动”作用,他们便到镇、社区以及熊老先生的左邻右舍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使这些人转变了原来的错误看法,并与检察官一起做通了熊老先生的思想工作。

  经过检察官几个月的努力,熊老先生终于解开了心结,欣然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放弃了申诉。一起长达三十年纠纷并多次申诉的老上访申诉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姜恒陈亮亮张吉庭洪新波)

【编辑:庞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