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缓解石油价格不断上涨给渔业生产带来的压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从今年8月1日起,县海洋与渔业局开始向我县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发放柴油价格补贴。
据了解,本次渔用柴油的补贴对象为:一是目前使用机动渔船常年从事水产捕捞业(含渔业洋地运销)的船舶。申请补贴的对象为2006年6月底前登记在册的持有合法的渔业捕捞(渔业洋地运销)许可证、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船舶检验证的渔船,“三无”渔船不予补贴。二是养殖渔民和企业。养殖补贴对象为全县上半年投产的海淡水养殖及有资质的水产苗种企业。养殖渔民的补贴按养殖面积结合养殖模式计算补贴金额。
此次共发放水产养殖柴油补贴资金193.8万元、渔船柴油补贴资金47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