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对无证贩卖香烟的蒋某、徐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1月15日,被告人蒋某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以6.9万元的价格从宁波购得硬壳中华香烟50条、软壳中华香烟50条、大熊猫香烟20条,被告人徐某在明知蒋某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蒋某提供2.5万元资金用于购买香烟,并将运回来的香烟存放于自己家中,去年1月17日,蒋某以72850元的价格将上述香烟销售给他人,从中获利3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