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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毕业或结束学业可退学费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09-11 13:21:58

  中国宁波网讯 新学年伊始,记者从宁波大学了解到,今年该校的学分制收费有了一些新措施,学生因退学、转学、出国、停学、休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或提前修满规定学分毕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此外,从2006级学生开始,本科农学类专业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但学生在所注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以外加修、选修、辅修学分,或因补考不及格需重新选课修读的,按所修课程的规定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据了解,宁波大学采用学费预收制,每学年收一次。每学年结算时,学费如有结余或不足,将转入下一学年一并计算。专业学费按学年计算,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所选课程的学分计收,每生每学分75元。一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本科毕业最低学分四年制按160学分计,五年制按200学分计。如学校规定的某些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超出此标准的,超出部分的指定课程免收学分学费。学生在所注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以外加修、选修、辅修学分的,均按所修课程的规定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如学生考试不合格,学校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或缺考、未准予补考或未安排补考的课程如重新选课修读的,均按所修课程的规定学分收取学分学费。(李九伟朱志莹)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