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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至少存在三大风险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09-11 14:29:06

  中国宁波网讯 随着国家连续出台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相继实施,二手房转让税收大幅度提高,市民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此而越来越多地碰到了为避税而想出的一些新交易方式———这其中,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反映,以先签合同之后过几年再办理过户手续的方式最为普遍。但房管部门提醒市民,按这种方式买下二手房,虽然可以在房价上得到一点优惠,但其中至少存在着三大风险,对买房者而言是弊大于利的。

  买了房却要等9个月才能过户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自6月1日起,对二手房交易征收营业税的时限从2年延长到5年———即买入不到5年即转让的二手房,需缴纳5.5%的营业税;自8月1日起,二手房转让则要被强制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这两项房产税收新政实施后,相当多的卖房者为避税而采取了延迟过户的交易方式———何女士上周买房时就遇到了这样一位房东。

  为了明年就要升入小学的儿子能入读镇明中心小学,家住江东的何女士提早就备下了一笔购房款,想在可入读镇明中心小学的范围内买套房子,为儿子取得入读镇明中心小学的“通行证”。上周,何女士在中介处看中了云石小区一套一楼33平方米左右、有院子带简单装修的二手房,房东开价20.8万元。但在何女士准备签合同时,房东告诉她过户手续需等到明年5月份再办———即何女士要等上9个月时间才能拿到房产证。

  原来该房东当初也是为了孩子入学而买的这套房子,因为买入才4年多一点时间,现在转让需缴纳营业税、个税。为避税,同时也为了让房子的价格有竞争力,房东就采纳了中介的建议,挂牌时没有把税费转嫁到房价上,而采取延迟过户的方式。何女士想想不太放心,前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作了咨询。

  延迟过户风险至少有三种

  听了何女士叙述的情况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人士明确表示,这样交易风险是相当大的。因为房屋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所有权人应以房产证上登记为主;如果买了房子后不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这意味着房屋的权属仍然为卖方所有。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解释说,这样一来,何女士在未来9个月内可能会面临以下三种纠纷和风险:

  其一,如果这段时间里房价上升,卖方可能会因为房屋价格原因而单方面违约,把房屋另行出售,这样何女士买房的目的就实现不了了;

  其二,卖方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把房屋抵押,且在约定的过户时间之前不能归还抵押贷款,则卖方届时是无法履行买卖合同的;

  其三,如果卖方在这9个月时间里因为其他债务纠纷,房屋被司法部门查封甚至拍卖处置,买卖合同同样无法履行。出现这三种情况后,何女士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了。

  建议买房后及早过户

  事实上,房管部门介绍说,对于房产过户的时间,国家有关规章是有明确规定的。《城市房屋转让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当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则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房管部门建议市民,购房后还是尽早办理过户手续为好,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记者程旭辉通讯员吴振东)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