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勇通讯员严文渊)在介绍工人时,因没有认真审核对方的真实身份,余姚一职业介绍所因此惹上了官司。昨天,经余姚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该职业介绍所业主褚某自愿赔偿用工单位余姚某牛奶配送有限公司损失5000元。
7月9日,余姚某牛奶配送有限公司打电话给当地一家职业介绍所的业主褚某,要求介绍驾驶员。不久,褚某写了介绍信,向对方公司推荐一名叫“王雷”的驾驶员。该公司也根据褚某的介绍录用了“王雷”。
同月12日,该公司委托“王雷”开车到慈溪送货,但“王雷”一去不复返。事后,虽然车已追回,但车上价值3万余元牛奶已下落不明,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经查,这个名叫“王雷”的男子在职介所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驾驶证均系伪造证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褚某在介绍用工人员时,负有对被介绍人的身份、资格进行审核的义务,但诸某却没有认真查实,提供了用工人员的虚假情况,其行为与原告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