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质量保证书上注明是“三个月包换”,然而消费者买了学习机才用了四五天,因质量问题提出退货要求时,却遭到拒绝,理由竟然是学习机已被使用过。最近,镇海消费者杨先生遇上这样一起消费纠纷。
据杨先生反映,他的孩子今年刚上小学一年级,杨先生上月31日特地跑到位于镇海南大街的新华书店大厅复读机专柜挑选了一款“小霸王”V6学习机,学习机附带有质量保证书,明确写有“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三个月包换,一年保修”的质量承诺。最后,杨先生以398元的价格放心地把学习机拎回了家。
谁知刚买回家四五天,学习机就出了问题———以复读功能为主的“小霸王”就丧失了复读功能。于是,杨先生来到了该学习机专柜要求退换。柜台售货员看过学习机后声称:学习机已经开封,而且学习机表面有使用过的痕迹,无法退换。这下杨先生傻了眼。
由于杨先生的投诉,9月7日,镇海消协工作人员陪同杨先生来到该新华书店复读机专柜。在现场,消协工作人员对经营者指出,学习机的质量保证书上并没有明确说明“三个月包换”的前提是未经使用,而且,消费者不使用商品哪知该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经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为杨先生退换一台学习机,经杨先生自己要求,他最终在该专柜再加了200元换了一款“小霸王”V8学习机。
(记者周立明实习生张璐易通讯员镇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