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冯建邢婷)昨日,笔者从奉化市检察院获悉,奉化检察院在对一起盗伐林木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动维护集体利益。
据介绍,自2005年11月至12月期间,奉化市某村村民芮某等三人雇用外地民工,擅自多次在属于该村或邻村的山上砍伐集体所有林木共计29立方米,后将所盗林木进行销赃,导致集体利益遭受损失,据此,该院以涉嫌盗伐林木罪对芮某等三人提起公诉。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对芮某等三人依法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在被判处刑罚的同时,还需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000余元,对此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