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里停着40多辆崭新的丰田系列轿车
中国宁波网讯“我们小区的防空地下室竟成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仓库’———停进了40多辆崭新的轿车,而业主如要停,必须掏钱买车位,不能租。”昨天,如意金水湾小区的一些业主来电质疑:“人防设施能出售吗?”
目击:防空地下室停着40多辆新车
昨天下午,记者开车来到如意金水湾。居民江先生告诉记者:“一到下班时间,小区路面上到处都是车子,而地下车库的500多个车位却大多空着,其中有一个防空地下室还租给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作为停车‘仓库’。”
记者走进地下车库,数千平方米的地下车库设施十分齐全,但转了一大圈,没找到一辆车停在那里。记者又来到12号楼附近一个地下车库,通道口贴着一块鄞州区人防办的告示牌。上面明确地写着这个面积2980平方米的地下室是人防工程,平时的功能为停车。这个车库里停放着40多辆崭新的车子,全是清一色的丰田系列轿车,其他空余的车位都安装了车位锁。居民们说:“这些车子是一个月前停进来的,而业主的车子却没法停进去,因为空余的车位上了锁。”
业主:人防工程只卖不租?
不少业主对防空地下室不让业主停车的做法颇有看法。业主陈先生之前向房产公司提出租用防空地下室车位,得到的答复是,这些车位只卖不租。也就是说,要在防空地下室停车,也要出十几万元钱买车位。对此,陈先生说:“小区人防地下室是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费用都摊在了业主身上,业主理应优先享受使用权。人防工程作为一项公共设施,每个业主都享有权利。不让业主停车是否已经侵占了业主的权利,而把防空地下室的车位拿来出售,是否涉嫌违法?”
物业:房产商限制,他们也无奈
永成物业公司如意金水湾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张国富主任介绍,小区设计时,就不允许在路面停车。房产公司对地下车库只卖不租,只有很少部分业主买下了地下停车位。小区总共有1040户业主,现在入住率只有30%多,预计年底将达80%左右,到时停车难会更突出。张主任表示:“这些车位是由房产商销售的,物业公司也没办法。”
记者在物业管理处墙上,看到一份鄞州区人防办公室发的《人防工程使用证》,明确该人防工程的委托管理者是永成物业公司。记者问:“既然物业公司是人防工程平时的管理者,应有权让业主有偿使用这些临时停车位。”张主任表示,防空地下室的空余车位都被房产商装了车位锁。这次停进40多辆轿车,也是房产商同意进来的。他们对防空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不是很清楚。
人防办公室:人防工程禁止流通交易
现在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里多建有地下室,平时用作停车场、仓库等,其实它们可能就是人民防空工程。这些人民防空工程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归谁?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人防办公室的成工程师。
成工程师告诉记者,2004年9月,市建委与市人防办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规范“结建”防空地下室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为确保人防工程始终处于良好战备状态,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产权或使用权。在目前产权界定尚不明确的情况下,“结建”防空地下室只允许临时出租,且租期每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单位和个人平时使用公共人防工程,应当报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律师:地下防空设施产权公有
人防工程能否流通交易?浙江立业律师事务所杨明建律师说,目前审议中的我国《物权法》草案中还没有对地下人防工程产权作出规定,但根据现有的《土地管理法》,房屋所有权归房屋土地使用权人拥有。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转卖给了业主,平时防空地下室应该是小区业主所公有。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凡建设费用列入商品房综合开发成本,按规划统一建设的人防工程,均列入本市公共人防工程管理,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出售。”(记者王景波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