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给母亲治病,“孝顺”的高风云竟铤而走险,伙同老乡鲜霞绑架前老板不满二岁的女儿以索要钱财。2006年9月13日,经北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绑架罪对高风云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鲜霞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现年26岁的甘肃人高风云在北仑一家足疗店做按摩师。今年4月,高风云得知家中母亲生病,为给母亲治病,高动起了歪脑筋。高风云找到老乡鲜霞商量此事,于是二人决定绑架其前老板李某的女儿以勒索钱财。
二人经预谋,由鲜霞冒名余小艳到李某经营的北仑新矸紫霞足部按摩中心上班,伺机作案。2006年4月25上午,鲜霞找到机会从按摩中心门口秘密抱走李某的女儿“苗苗”,并带至新矸某旅馆看管,高风云即打电话给李某,以“女儿在我手中”相要挟,要求李某将5万元现金分别存入其事先冒名蒋成清所开设的两个帐户内。当天下午,二人又携“苗苗”转移至小港某宾馆,高风云通过手机短信再次向李某索要赎金。当晚10时许,二人在该宾馆内被公安机关抓获,苗苗被成功解救。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以前类似的案子也有,眼见自己至亲的人生病又没钱医治,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此时就会做出傻事,去偷、去抢、甚至绑架他人索要钱财,他们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把法律忘在脑后,而一旦被抓,想到家里卧病在床的亲人,想到自己一时糊涂成了罪犯,又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