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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收政策的出台让中国服装今后可大力吆喝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09-14 13:11:07

  中国宁波网讯 “最近国家调整了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的标准,扣除比例从原来占销售(营业)收入的2%提高到8%。这样我们可在一定程度上放开手脚,加大中国服装业品牌宣传力度。”日前,宁波培罗成集团董事长史利英喜滋滋地表示。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服装业不同于其它行业,要创品牌,必须得大力吆喝。而长期来“捆绑”服装业手脚的是,广告费用扣除比例原来只占销售收入的2%。今年6月,史利英在京参加全国女企业家会议时,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负责人都在现场,她把早已拟好的《报告》递交给这些部门,强烈要求提高服装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她说,我国虽然已跻身于世界服装大国之列,但并非服装强国。为了民族服装品牌的发展,国内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企业品牌广告的宣传。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相当重视此事。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了《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广告费支出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与史利英同样高兴的还有雅戈尔、罗蒙、洛兹、太平鸟等服装企业的老总们。罗蒙总裁盛静生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说,目前国内服装行业有近30%的企业在做品牌经营,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后,中国服装业将会掀起新一轮造牌运动。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