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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9-15 07:51:21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外经贸局证实,国家昨日调整了涉及轻工、纺织、冶金、钢铁、机械等多个行业的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率平均下调0.3—0.4个百分点。另外,此次国家给企业3个月的适应期,企业在此期间履行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备案的可按原税率退税。

  据介绍,此次国家采取了有保有压政策,“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产品的出口退税被大幅降低或全额取消,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及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取消出口退税政策,钢材、水泥、部分有色金属等原材料出口退税率不同程度下调;劳动密集型、附加值较低的轻工、纺织产品出口退税率普遍下调;重大技术装备、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被调高。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宁波外贸的影响总体上是既有利又有弊。市外经贸局局长王仁洲认为:“新政策有利于我市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但与此同时,退税率的下调也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减少了企业的利润。”他说,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靠低价产品和“跑量”出口的企业没有多少竞争力,而且容易引起国际贸易摩擦。“企业应该把重点转向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上来,加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致力于追求产品创新。”王仁洲说。

  根据市外经贸局测算,此次出口退税率下调,相当于1美元出口少退税0.04元—0.06元人民币,以今年全市266亿美元出口目标测算,我市企业年减少出口退税将超过10亿元人民币,这对企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相对其他行业来说,此次退税税率调整使纺织业尤受关注。据了解,此次国家对轻工、纺织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普遍下调了2个百分点,虽然2%的比例看似微不足道,但外贸企业的很大一部分利润将被吞噬。我市一家大型纺织企业的负责人为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纺织行业的毛利在3%-5%,如果降低出口退税率2个百分点,不少纺织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可能会很难维持下去。有关数据显示,去年全市纺织品出口17.8亿美元,一旦退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企业将减少退税2.8亿多元人民币。

  王仁洲提醒企业,外贸企业要在3个月的适应期内及时做好合同规范等相关工作,同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对策,通过降低生产成本、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报价、扩大客户群体等措施来化解退税率下调带来的风险和影响。作为政府部门,在退税负担下降的同时要加大对外贸发展的扶持,帮助企业化解出口退税下调带来的不利影响。(记者俞永均)

  五部门联手调整出口退税政策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