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区侨办获悉,在我区就读的留学回国工作人员、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的子女,从本学期起均可免除学杂费。
最近,我区对在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非鄞户籍学生和在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免除学杂费提出补充意见。根据规定,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和引进的留学回国工作人员、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的子女在我区就读的均可免除学杂费,减免资金由区财政局全额拨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