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经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对邵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未遂)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邵某曾在2002年敲诈宁海某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满释放后,邵某因经济拮据,再次产生敲诈该经理钱财的念头。2006年6月7日3时许,邵某到该经理家,将事先写好的2封敲诈信及爆炸物品扔入院内,并以该经理的名誉及其家人性命相威胁,敲诈88.8万元人民币。6月8日,邵某前去指定地点拿钱时,被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