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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企业法人“黑名单”制度显威力
稿源: 余姚日报社  | 2006-09-18 12:08:58

  中国宁波网讯 3年前,宁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在宁波市率先推行将失信法人列入“黑名单”,锁定其3年法人任职资格的制度,向不诚信经营的投机分子亮出了管理的“利剑”,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昨日,记者从工商余姚分局再次获悉,去年又有339名失信法人被纳入警示信息库,受到了惩处。

  据了解,对失信法人实行“黑名单”制度,目的是为了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建立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此举不仅对那些靠玩小聪明,利用“注销”另起炉灶逃避经营责任的企业法人能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对我市开展“诚信余姚”建设也能起到促进作用。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黑名单”制度除了将在我市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锁定,纳入警示信息库,使其自被吊销之日起在法定年限(三年内)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之外,还能对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相关企业(指其法定代表人与在我市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同)逐个进行清理,责令限期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变更登记的,也将依法进行处罚。去年和今年,我市共清理相关企业56家,涉及法定代表人45名,办理变更29起,另有22名法定代表人在被界定不负个人责任,办理吊销企业注销登记后,又办理了解警手续。 (毛玉明仲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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