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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获一起涉案40余人特大非法集资案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9-19 08:04:49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周华敏记者沈孙晖)两名妇女利用人们急于发财的心理,以10%、甚至1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吸引人“投资”。象山40多名群众在利诱之下纷纷“投资”,结果800多万元钱大多血本无归。9月14日,涉嫌这起特大非法集资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宁波江北落网。目前,张某与另一名嫌疑人周某已被象山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4月初,象山丹东街道的汤某、俞某等十多人先后来到象山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称被家住丹西街道某村的妇女周某骗去了100多万元。鉴于案情重大,象山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进行专案侦查。

  经查,55岁的周某是象山某公司的会计,她以高额利息借款、“入会”等手段骗走汤某、俞某等人100多万元。但警方展开布控时,发现周某已在一个月前不知去向。

  民警加班加点,逐一排查周某的社会关系,并对其可能的落脚地进行全面布控。7月20日下午5时,在金华警方的大力配合下,象山警方将暂住在金华兰溪一出租房内的周某抓获。经过审查,民警发现她只是这起案件的冰山一角,幕后还有一个更大的“主人”:周某的侄媳妇张某。

  张某,原是象山一家酒吧的老板,四五个月前将酒吧转让后就和十多岁的儿子一起“失踪”了。经周密侦查,9月14日,办案民警在江东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将暂住在江北一农村的张某抓获。

  39岁的张某原先可算是一名女强人,先后经营过学校食堂、典当行等行业,赚了好几十万元。但这段时间里,她丈夫染上赌博的恶习,不到一年时间就欠下上百万元赌债。整个家庭一下子跌入了“深渊”。

  为撑起家庭,张某开始借钱。她一边在象山城区经营了一家酒吧,一边又以做生意、投资服装、宾馆或“入会”等为诱饵,用较高利息作为回报,开始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借钱。然而,这些借款并没能弥补丈夫赌博造成的经济亏空,反而让整个家庭越陷越深。还债期间,张某和丈夫离婚了。

  为及时支付借来的部分本金和利息,张某只能“拆东墙补西墙”。表面上,张某的确非常“守信”,这也为她在圈子中赢得了“好口碑”。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都愿意借钱给她。此后,张某钱越借越多。为进一步迷惑他人,掩饰巨额负债,她又以投资房地产等生意为诱饵,不断提高借款、“入会”的利息,从刚开始的1%、2%到10%,甚至提高到了15%。

  婶婶周某看到张某非常“守信”,又是亲戚,便与其合谋集资,替她借钱、付利息,并从中赚取利息差。两人在2004年2月到2006年4月的短短两年多时间里,先后从40多人处非法集资800多万元。

  虽然这起特大非法集资案已告破,但绝大部分钱因被她们用于还赌债或个人挥霍而无法追回。为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也由集资个人自己承担。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被高利息的诱饵所蒙骗而将风险置于脑后。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