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本网通讯员)近日,宁波开发区管委会出台了《采用建设--回购方式实施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此项《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快北仑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投资能力与资金短缺的矛盾,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和银行贷款,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办法》一是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指按照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必须由公共财政提供的公共产品和设施,主要包括城市道路机器附属设施、给排水、围海造地、污水处理、广场、城市绿化等,而采用建设--回购方式实施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开发区管委会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二是明确了建设?-回购方式,是指项目的建设者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项目完工后,由管委会对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回购,并给予一定的投资回报;三是明确了项目建设的投资方式和投资补偿,区属国有投融资公司是项目建设的融资平台,通过市场化融资手段,直接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及重大公益性城市建设项目,通过有偿交付给管委会而获得投资补偿;四是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回购时间和投资回报方式。此外,办法中所及的政府投资项目具体建设程序仍按现行《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
据悉,该办法的出台对开发区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将起到积极影响,通过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和银行贷款,为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