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燕)味精中如果盐的含量过高,烧菜时就会“味精当盐用”,一旦这种味精中的盐分质量不符,就会影响食用者身体健康。日前,慈溪有关部门查获一批高含盐量的味精,并提醒消费者,“高盐”味精可能流入市场,消费者购买时应认准“QS”标记。
谷氨酸钠是味精产生鲜味的来源,根据味精生产标准,普通味精的谷氨酸钠含量应不低于80%,氯化钠含量则不高于20%,而无盐味精的谷氨酸钠需在99%以上。由于谷氨酸钠每吨价格高达8000元以上,而无碘盐价格仅为其十分之一,所以一些不法生产者为降低成本而用无碘盐代替谷氨酸钠。慈溪查获的“问题味精”,初步检测氯化钠含量在50%以上,如果市民长期用“味精代替盐”,可能导致缺碘,这将对青少年的智力及骨骼发育构成严重影响,也容易引发高血压及心血管疾病。
宁波市场上味精质量到底如何?日前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显示,味精中谷氨酸钠比例不足是味精的主要问题,合格率仅为60%。除了食用盐超标外,味精中糖的含量也超过标准值,一些问题味精在包装上未标明呈味核苷酸钠含量,据悉,呈味核苷酸钠在味精中起增鲜作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味精主要流通于奉化等周边城区,工商人员已责令商家作下柜处理。
味精是我国第二批实施“QS”食品准入制商品,从2005年1月1日起,所有味精生产企业必须经过质量安全认证,上市味精必须标有“QS”标记。工商人员提醒,味精属于日常食品,消费者应尽量到正宗商店购买,并认准“QS”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