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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不配合物业没执法权 小区限速难实现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09-20 12:57:16

  中国宁波网讯前天,本报报道了一名5岁男孩在惊驾社区玩耍时,不幸被撞身亡。报道刊出后,引起了市民对小区交通安全问题的关注。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区几个小区,发现小区里超速车随处可见,物业公司对小区交通管理缺乏合法的处罚手段,小区处于交通管理的真空地带。

  家住华光城的余先生说,华光城小区交通状况还算好,物业公司在小区里设置了各种警示标志,小区里每隔200米都设置了减速带。不过,有些司机进小区后照样开快车,这让他们很没有安全感。晚饭后,他经常带5岁的儿子到小区里散步,每次他都不敢分心,不让小孩跑到路中心。

  东海花园门口有一块显眼的“5公里”限速牌,但大多数车主对此熟视无睹。记者站在大门口观察了10多分钟,一共进出了11辆轿车,这些车辆经过小区门口时会减速,可进小区后没有一辆按限速行驶。

  物业公司保安陈师傅说,他觉得小区居民担心的交通安全的顾虑并非杞人忧天。他最清楚小区的交通情况,大多数司机只有在车辆经过小区门口领取出入牌时会放慢速度。车子一进小区,怎么开他们很难管理。而5公里限速事实上也是形同虚设。物业部门即使发现超速驾车,也没有处罚权力,东海花园还从来没有业主因此受到过处罚。

  “设置限速牌,还是设置减速带,都不是解决小区车辆超速的根本方法,从法律上讲,小区物业部门没有执法权,物业公司虽然是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管理小区交通秩序,可物业部门只能起提醒和劝导作用,维护小区交通秩序有心无力。”浙江立业律师事务所杨明建律师说。不过杨律师介绍,根据今年6月1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最高时速为20公里,超过该规定时速的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采访中,市民们多认为要维护好小区良好的交通秩序,一要靠物业公司积极管理,增设减速带、道闸等辅助工具,更重要的还是驾驶员自觉文明驾驶。(记者张寅张珂)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