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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有错就要纠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9-21 08:55:4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前天开幕的第十五届全国“较大的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自1999年10月1日《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7年间,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00余件,其中市政府审理570余件,占总数的20%以上,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在2700余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经过复议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责令政府部门履行行政职责的约占14%,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协调,申请人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在得到妥善解决后主动撤回的约占23%。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还通过复议案件,对一大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其中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及时予以纠正。

  我市的行政复议案件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已由几年前主要因对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复议,扩展到现在的不服土地确定权、房产登记、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不作为、行政申诉等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在不少案件中,一些当事人在申请复议的同时,还提出了对相关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要求。

  面对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和案情日趋复杂的新情况,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最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的配套制度,畅通行政复议申请的渠道,并在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中尝试“听证式”审查方式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以确保复议的公正、合法和适当。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