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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抢劫"老板娘"美梦成"黄粱"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2006-09-21 09:07:47

  中国宁波网讯 原想抢劫超市老板娘,却因为认错人而抢了其他人的财物。但不管是不是抢错了对象,等待抢劫者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2005年3月30日,被告人张某、叶某和丁某在县东大街某超市门口看见陈某从一辆白色轿车上下来,误认为对方是超市的老板娘,便由张某两次对陈某进行跟踪。4月1日晚上,张某等人在潘天寿广场会合后,谋划对陈某实施抢劫。次日凌晨零时许,等在跃龙街道南门某美容店附近的丁某见陈某驾车离开,马上电话通知张某等人。张某等人得知消息后,便按事先分工,从潘天寿广场赶到陈某的住所附近守候。当陈某下车后,被告人张某便上前将陈某压倒在地,采用卡脖等手段抢走皮包一只,内有人民币800余元及价值2700元的三星手机等物。今年5月8日,张某在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日前,县检察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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