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撞了人后我害怕啊!”这是38岁的鄞州籍驾驶员陈某昨天在接受交警讯问时,对自己肇事逃逸行为的“解释”。前天晚上,他酒后驾车,撞上一骑车妇女,眼见妇女生命垂危,他竟然不报警不施救,选择了逃跑。
前晚9时47分,江东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通途路海晏北路口往东200米处有车撞人后逃跑!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一中年妇女倒在机动车道上,不远处有一辆严重损坏的自行车,地面有机动车上掉落的碎片,但不见机动车踪影。重伤妇女被救护车急送李惠利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因抢救无效死亡。
向警方报案的是一名过路的外来务工人员。他说,肇事车辆是在通途路上由西往东行驶的,车速很快,骑车妇女像是由南往北横过通途路,被车辆撞飞。车上驾驶员下来看了看事故现场,然后驾车逃离。他还向交警详细描述了肇事车辆的特征,说出了车牌号。
交警调出了肇事嫌疑车辆的档案,又对事故现场的车上掉落碎片作比对鉴定,很快确定肇事车辆为“浙BH0212”中型客车。交警想电话通知车主接受调查,但未能联系上。当晚10时40分左右,一男子打电话到江东交警大队值班室,称自己是肇事逃逸者。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水落石出。
据陈某交待,开车前他喝过两瓶啤酒,没想到驾车回家路上与骑车人相撞。他下车看了看骑车人的模样就吓坏了,知道闯了大祸,竟慌慌张张地开车离开了现场。车辆的挡风玻璃碎了,车头右侧也撞瘪了,他就把车停在自己厂里。事后,他换了一件衣服又坐出租车返回事故现场观察动静。当他看到自己手机上的“未接来电”就是江东交警大队的电话时,他心里清楚躲是躲不过的,最终决定向警方投案。
昨天,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