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为啥会有“合格”的不合格品?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9-22 08:29:25

  中国宁波网讯 上海300多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而中毒,出人意料的是,经调查,导致中毒事故的猪肉及猪内脏都有合法的检疫证明和道口检查章(新华社上海9月17日电)。因此从理论上来说,这些放倒300多人的毒猪肉是证照齐全的“合格产品”!

  经过多年的打假治劣,假冒伪劣商品已成过街老鼠,很难在市场立足。然而,一些不法厂商通过改头换面的手法,给假冒伪劣产品披上合法外衣,从而堂而皇之地坑害消费者,以牟取暴利的事,已非个案。除了“瘦肉精”猪肉,近些日子被媒体曝光的“齐二药”、“欣弗”,也都有合法的批文,都是正规厂家生产!这种有合法外衣、名为合格的不合格品,更具欺骗性,其危害也更大。让人不禁要问:“合格”产品为啥会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之所以能披上“合格”的外衣,关键是监管的缺失,这充分暴露了现行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上的弊端,也不排除其中有钱权交易的“猫腻”。

  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更多的是强调准入审批,要办药厂、办屠宰场,主管部门会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而一旦审批通过,在具体的生产环节中,不再监管,放任自流;即使监管,往往只是走走形式,盖章了事。或者产销情势早已变了,监管还是“老腔老调”。于是,像“齐二药”这样质量检验机构形同虚设的药厂,照样能领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灭菌不合格的“欣弗”注射液,却被当成合格品注射到患者身上;含“瘦肉精”的猪肉被盖上合格证章,畅通无阻地进入市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只批不管的制度和做法,已成为制假贩假者的保护伞,无形之中在帮助不法之徒坑害消费者。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受利益驱动,往往会做出一些损人利己的事,这时,我们可以谴责一些不法厂商唯利是图、社会责任缺失,但更应该问责的是,职能部门是否真正履行了监管职责。规范市场秩序,不能过多地寄希望于企业的自律,政府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和法律手段来规范企业的行为,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及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就此而言,管理部门的任何疏忽或不作为,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