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意见》,决定从9月起至年底,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将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治理。公路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逆向行驶、客货混装、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十种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率控制在7%以内;城市道路机动车鸣号,酒后驾驶,违法停车(含网格线内),违反交通信号,电动自行车载人,自行车闯红灯、违法带人,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三车违禁等八种交通违法行为控制在8%以内。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所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次数和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零增长,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同时,加强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信息采集率达到100%。外省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中小学生接送车专门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严把驾驶人考试关,进一步把驾驶人夜间考试、异地交叉考试等制度落到实处。对近3年有交通死亡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人,不予准许参加客运从业资格考试和校车驾驶资格。
深入开展“蓝盾”“天网”系列行动,对限速70公里/小时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10月1起对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一律实行扣车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