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国庆长假就要来到,节日期间市民操办婚礼和商家开业促销都比平时多,不少人打算燃放烟花爆炸。警方特意提醒市民,除春节以外,市区是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的。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说,按照《宁波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规定,海曙、江东、江北(庄桥、洪塘、慈城除外)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除春节期间,经市政府决定允许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余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今年以来,警方已查处了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行为人都受到相应处理。
市民情民意调查办公室和市城调队最新的调查表明,86.3%的市民表示会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乱放烟花爆竹。
相关法规:
《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可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放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予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