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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首战告捷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6-09-25 15:04:54

  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首战告捷。记者从市安全监管局获悉,在为期一个月的第一阶段整治实施工作中,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广泛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普查排摸工作,人人参与的整治工作氛围基本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据了解,市政府关于《慈溪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出台以后,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市整治办先后印发了《慈溪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计划》、《慈溪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举报奖励办法》、《慈溪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考核奖惩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积极指导全市整治工作的开展。市、镇(街道)两级上下联动,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在整治工作宣传方面共设置大型广告牌(网架)4块,悬挂横幅标语175条,下发各类整治工作宣传资料3万余份,整治工作氛围已经形成。

  为进一步规范广大经营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市安全监管局分期分批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法人代表、181家经营业主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中,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及相关从业人员深入分析了近期各地烟花爆竹事故案例,讲解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基本知识,通报了整治工作部署及近期执法监察情况,并与各经营业主签订了《规范经营承诺书》,要求各经营业主把握重点环节,自觉做到依法规范经营。此外,周巷、附海、宗汉等镇(街道)还结合实际,对本地从业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培训。

  与此同时,我市还加强了专项整治工作普查排摸和打击查处的力度。在普查排摸中,各地通过检查的方式对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3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接受调查,未排摸出非法储存窝点。从掌握的调查情况看,绝大部分经营户基本能自觉执行有关规定,货物均来自正规渠道,有销售专柜或专店,并有专人负责,销售场所均设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消防设施完好,经营场所内无吸烟或使用煤气灶、煤炉等明火设施的现象。但也有一些经营户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全,或安全警示标志未张贴在醒目位置,部分经营户还不同程度地设有临时存放点。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都责令经营业主限期整改。在打击查处中,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了对烟花爆竹运输、经营、储存及燃放等环节的执法检查,极大程度上遏制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8月2日,公安、安监部门和当地政府根据群众举报,在周巷镇成功查处一起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案件,查获涉嫌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202箱。8月份至今,安监部门已累计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6起,查获烟花爆竹1248件,对非法经营户产生了极大的震慑。

  目前,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的工作已顺利完成。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烟花爆竹销售规律,每年经营户进货、储存的时期又将到来,各有关职能部门将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重点打击查处涉及公共安全的民宅内或居民集中居住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活动。同时,将继续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充分发挥“一报两台”和工作网站的作用,充分利用广告牌、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集中进行宣传,并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布点和统一标识工作,严格依法规范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使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