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骨肉亲情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啊。可附海镇东海村的蒋某父子俩却因房屋与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反目成仇,最终因儿子将父亲殴打致伤而闹上了法庭。9月22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蒋某父子俩曾因为房屋及屋旁宅基地使用权多次发生纠纷。今年3月17日上午,被告人蒋某某在其屋前搬砖块、拌砂灰,准备搭建洗衣板。其父亲蒋某以为被告人蒋某某要砌房屋,便上前指责,继而引起双方争执。争执过程中,蒋某某用拳打击其父亲头部等处,蒋某被击倒在地,旁人随即将两人拉散。稍后,被告人蒋某某从屋里出来,蒋某欲用竹棍对其殴打,蒋某某当即拿起铁棍进行还击,将蒋某打倒在地,旁人再次将两人拉开。随后,蒋某被闻讯赶到的附海派出所民警送往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诊治。次日,蒋某又转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蒋某第二腰椎椎体爆裂骨折,已构成轻伤。此后,蒋某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了法庭。庭审中,蒋某向法庭提供了一份最有力的证据———一张录有整个殴打事件过程的VCD光碟。法庭当庭播放了该光碟,客观地证明了被告人蒋某某殴打其父亲致伤的事实。原来,蒋某的另一个儿子为了防盗,在房屋前装了台监控设备,没想到那天发生的事,竟无意中给录了下来,成了指控蒋某某的有力证据。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条例之规定,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蒋某某拘役4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75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