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朱军备江东记者站陈伟奋)昨天,江东区举行拆迁裁决听证会,对宁穿路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地块———位于江东东郊路287弄6号至18号范围的5幢成套房拆迁进行裁决前的听证。这是江东区强化依法拆迁作出的新探索。
据听证会的申请人———宁波市土地开发前期办公室负责人陈述,2005年9月20日该地块经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同意,发布了《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12月28日领出房屋拆迁许可证。2006年1月13日至17日,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实施评估,1月27日开始签订拆迁协议。截至今年9月10日,154户住户中有79户已签订了拆迁协议,未签订户数75户。
拆迁单位代表介绍了拆迁地块概况、拆迁安置方式及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拆迁的安置方式,即按市场价评估金额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或产权调换安置,安置房为福明家园三期。
听证会上,住户代表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江东区的一位人大代表在会上读了一封群众来信后说,近年来,人口增加迅速,很多孩子无法就近入学,希望尽快做好拆迁工作。在房屋拆迁中,要把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弱势群体。要依法拆迁,有情操作,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据悉,江东有关部门将继续听取各方意见,深入调研,近期内对是否采取行政裁决作出裁定。
拆迁单位、评估公司及江东区政协委员、有关街道负责人和30多位住户参加了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