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维护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正常秩序,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宁波口岸国际集装箱港外堆场(货运站)收费实行价格干预措施。
国际集装箱港外堆场(货运站)在集装箱提(还)空箱的装卸业务中一律停止向提(还)箱人收取堆场附加费;集装箱空箱装卸费(吊机费)仍维持20英尺标准箱50元/次、40英尺标准箱75元/次的标准,不得提高;向外贸货主方收取的其他费用一律稳定在原有水平,不得提高,也不得新增收费项目或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货物代理企业一律不得再向外贸货主收取堆场附加费。
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