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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信息不共享将成历史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9-27 08:10:55

  中国宁波网讯 有关自然人的数据目前分别由公安、人口、民政、人事等有关部门采集,部门之间数据需求相互依赖,但交换共享很不充分。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开始审议《宁波市信息化条例(草案)》,该条例出台后,政府部门信息不共享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市信息产业局局长吴胜武在对该条例草案作说明时指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信息共享存在较大障碍。当前,我市信息资源利用还存在“不够深、共享难”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公益性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更新、共享的良性机制还没有很好形成。

  对此,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共享和保护相协调的要求,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