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法律监督说理工作”专题会引全国关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9-30 08:55:1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崔小明通讯员陈霞芳)由我市检察机关首创的“法律监督说理工作”,引起了全国法律界人士的关注。昨天在余姚市召开的“法律监督说理工作”专题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对这项制度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这是阳光司法的有效载体,有很大的推广价值。

  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介绍说,“法律监督说理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开展业务工作中,通过对具体案件、法律监督过程的处理结果所依据的理由进行分析、阐述及说明,让当事人和被监督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据了解,该项工作最早于2004年在民事和行政检察领域施行,主要做法有“申请抗诉风险告知制度”、“民事和行政息诉和解会议制度”等。后来应用到刑事检察领域,主要体现在不逮捕和不起诉这两个环节上。以前检察机关发出的不予逮捕决定书一般只有一两句话,现在则要求附加一份详细的不予逮捕说明书,让各方当事人清楚明白地知道不予逮捕的具体理由。

  现在,市检察院已经将“法律监督说理工作”运用到各个工作环节中。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陈光中认为,“法律监督说理工作”对提高办案质量,推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人权保障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编辑:宁丁】

“法律监督说理工作”专题会引全国关注

法学专家认为我市检察院这项工作推广价值大

稿源: 宁波日报 2006-09-30 08:55:1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崔小明通讯员陈霞芳)由我市检察机关首创的“法律监督说理工作”,引起了全国法律界人士的关注。昨天在余姚市召开的“法律监督说理工作”专题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对这项制度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这是阳光司法的有效载体,有很大的推广价值。

  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介绍说,“法律监督说理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开展业务工作中,通过对具体案件、法律监督过程的处理结果所依据的理由进行分析、阐述及说明,让当事人和被监督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据了解,该项工作最早于2004年在民事和行政检察领域施行,主要做法有“申请抗诉风险告知制度”、“民事和行政息诉和解会议制度”等。后来应用到刑事检察领域,主要体现在不逮捕和不起诉这两个环节上。以前检察机关发出的不予逮捕决定书一般只有一两句话,现在则要求附加一份详细的不予逮捕说明书,让各方当事人清楚明白地知道不予逮捕的具体理由。

  现在,市检察院已经将“法律监督说理工作”运用到各个工作环节中。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陈光中认为,“法律监督说理工作”对提高办案质量,推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人权保障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编辑: 宁丁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