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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重提社会公正 专家称政府职能定位将回归
稿源: 中国新闻网  | 2006-10-04 22:06:45

  中国宁波网讯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吴忠民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和本质特点。胡锦涛总书记重提社会公正,并把它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预示着中国政府职能定位的回归。”

  官方新华网今日刊载文章说,将于2006年10月召开的中共第十六届六中全会,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可以预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理念将得到更加系统的阐释,更多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的措施将会陆续出台。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5年2月在一次讲话中指出。几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庆招待会上再次强调,中国要“坚持反腐倡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吴忠民说,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公正。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政府扮演着全能型的政府角色,开放以后试图扮演经济型的政府,以取代企业家和相关职业群体的位置。中共1993年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就是一个经济型政府职能定位的明确表述。

  胡锦涛的讲话在4个月后全文刊发。他在讲话中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要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要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进行劳动创造等。

  随后,一系列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目标的措施陆续出台。

  2005年10月,

  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分配制度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首次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进行了修正。

  2006年5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强调“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2006年9月,

  新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终于“免费”,为民众的“起点公平”奠定了重要基础。今年春季开学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000万学生的学杂费已经免除;明年春季开学时,免费义务教育将推广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同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城市义务教育的“免费”工作。

  2006年9月30日,

  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部署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投入200多亿元,建设和改造中西部地区和东部贫困地区2.2万所乡镇卫生院、1300所县医院、400所县中医医院和950所县妇幼保健机构。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记者任芳)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