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成功签“劳动合同”时,竟要缴纳600元“周转金”。国庆节前夕,几名应聘者感觉上当受骗,纷纷向警方报案,举报南京瑞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小向刚从湖北某大学毕业,9月初,她看到“南京瑞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的招聘广告,便满怀希望地去应聘,公司在灵桥广场六楼。
第二天,小向接到了要求复试的电话。当天,公司向20多名应聘者介绍了公司的情况:总部在上海,全国有80多家分公司,会员达80多万名……小向最后明白,她的工作就是推销998元一张的EPS卡,然后提成。
第三天,公司拿出一份“试用期协议书”让小向签字,协议书第6条写明“必须交600元周转金”。小向有点疑虑,对方含糊地说这个钱算押金,可以退。
小向签了协议交了钱后,从公司领到一些EPS卡,可是一张也没推销出去。
小向后来到网上一查,发现“南京瑞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早已被南京媒体曝光。
小向马上跑到公司要求辞职,但对方称要在15个工作日内给退“周转金”。然而15个工作日后,对方却称负责人不在,隔几天又称财务不在,或者要么称没钱,要么说出纳不在,一直拖到现在。
小向在和公司的交涉过程中,认识了5个和她有着同样遭遇的受害者。几个女孩商量要拿着那份“试用期协议书”状告该公司。这时,她们才发现那份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商务协议”。
宁波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监察举报室一名工作人员说,劳动合同当中是没有“押金”、“周转金”等收费条款的。在这份所谓的“试用期协议书”中,所有条款都是代理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中指挥与被指挥,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是商业业务关系,因此不是劳动部门受理范围。
海曙区工商局合同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也不是工商的受理范围。这份合同是不合法的。
对此,警方曾敦促该公司退钱,但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人回总部去了,“十一”以后才会回来。警方表示将继续关注此事。
见习记者樊卓婧记者张贻富通讯员陈俊杰孙明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