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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份“村规民约”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0-08 08:38:56

  中国宁波网讯:日前,当笔者走进江北区甬江街道外漕村村支书李根华办公室时,一下子被摆放在他桌上的历年来制定的11份“村规民约”吸引了,这11份“村规民约”有手写的,有油印的,放在最顶端的《外漕村村务管理规则》还散发着淡淡的油墨香。

  “这是我们村第一份‘村规民约’,出现在1988年《村委会组织法》颁布之后,由老支书一人制定。”李根华从厚厚一摞资料中抽出了一张边角残破的纸,只有寥寥几条: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严禁赌博活动,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没收赌具、赌资,责令检讨并按赌资加倍罚款……“虽然这八条规定都是要求村民遵纪守法,没有对村干部的职责作任何规定,但这在当时已经是一种进步了。”他说。

  到了1995年,外漕村的“村规民约”已经修改了5次,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当时该村水电满足不了村民的需求,道路坑坑洼洼,信息闭塞,村干部和村民互相猜疑。刚从高校进修回来的李根华,尝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把村务、财务公布于民,村民的所有疑问和不解全部在会上得到消除。第二年,第6份“村规民约”出台了,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把村民代表大会作为主要内容增补进去。

  让李根华颇为得意的是最近“出炉”的《外漕村村务管理规则》。记者注意到,这份“村规民约”中村民代表联户制、村务管理的分层制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制占了新增内容的一半以上,“过去我们过于恪守村干部的职责要求,做起事来过于机械、教条,近几年城市发展快,外漕村成了一个城中村,外来人员大量涌入,土地也即将被征用,导致出现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这次新增的内容,主要想体现人性化。”李根华道出了这次修订的意图。

  “保存如此齐全的‘村规民约’,在江北区恐怕很难找到,这也许可以成为近20年江北农村变化的一个缩影。”该区一位领导这样说。陈海波罗国荣

【编辑:庞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