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鄞州
喝了喜酒还吃夜宵驾车肇事进了班房
稿源: 鄞州新闻网  | 2006-10-09 10:23:08

  中国宁波网讯 驾驶员邹某因醉酒驾车肇事逃逸及阻碍执行公务,被鄞州警方行政拘留20天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200元,记25分。

  10月2日凌晨2时30分,宁南北路和长丰工业区路口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离现场。被撞车辆司机梁某告诉民警,肇事车辆为一辆蓝色尼桑轿车,车牌号为浙B·X6940,该车撞了梁某的车后没有停下,以走“S”型路线,往长丰工业区热电厂方向驶去。

  一路交警继续勘查现场,寻找目击证人;另一路立即往长丰热电厂方向,追查肇事车辆。交警最终在热电厂门口发现了肇事车辆及满口酒气的肇事驾驶员邹某。原来,神智不清的邹某在将车驶入死胡同后,要求热电厂门卫让其进去躲避,在遭到门卫拒绝后与其发生了争吵。

  交警要求邹某到李惠利医院进行酒精测试,邹某拒不配合还挥拳打交警。在钟公庙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邹某被强行带离现场。经检测,酒精浓度达2.75g/l,属严重醉酒状态。

  直到中午,邹某才依稀记得昨晚在江东某酒店吃完朋友的结婚喜酒后,又到鄞州某歌厅唱歌,后到江东南路某夜排档吃夜宵,不知喝了多少酒的邹某在开车回家途中就出事故了。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