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贻富通讯员陆金明袁帆)记者昨天晚上从市消防支队获悉,国庆期间,10家单位因违反有关消防规定被停产停业或停止施工、使用。
国庆期间,市消防支队对相关企业展开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其中10家单位作出了停产停业或停止施工、使用的行政处罚,其中停产停业的有位于海曙的星普五星电器有限公司天一大卖场、位于江东的联成服饰有限公司、位于江北的银江大酒店、位于象山的宁波三江购物俱乐部丹城分公司,被要求停止使用的有奉化鸿运建材有限公司和位于宁海的宁波昌华铜制品有限公司,停止施工的是位于宁海的海运希铁隆工业有限公司,慈溪市东海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被责令停止使用办公楼并罚款8800元,奉化市岳林天烽服饰厂被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2000元,东钱湖旅游渡假区华鑫制衣厂被处停产停业并罚款5000元,其法人代表王某被罚款500元。
消防部门还对15家单位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分别是位于海曙的国美电器东门店、位于江东的三江购物俱乐部东柳店、位于江北的碧水云天休闲吧、位于鄞州的海恒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重铭假日酒店、位于北仑的甬晟贸易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和红丰车休闲保健有限公司、位于镇海的宁波公路主枢纽镇海货运站和耀华宾馆、位于慈溪的快通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余姚城区的香君歌舞厅和临山镇的湖堤玲玲电器厂、位于象山的丹城小商品市场、位于大榭的恒祥针织有限公司和位于科技园区的大东家私。